五安委办〔2020〕56号
产煤镇人民政府,区级有关部门:
2020年9月29日,重庆松藻煤业发生火灾事故,导致16人死亡,38人住院治疗。事故发生后,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同志高度重视,多次作出重要指示、批示。国庆将至,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召开在即,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落实国家领导同志关于煤矿方面的相关指示、批示要求,确保中秋国庆暨十九届五中全会期间全区煤矿不发生死亡事故和重大涉险事故,根据应急管理厅相关安排部署,经区政府领导同意,现就加强近期煤矿相关工作要求如下:
一、加强工作领导
区政府成立工作专班,统筹安排近期煤矿监管工作。
专班负责人:郑 凯 区政府副区长、区公安分局局长
成 员:杨 超 区应急局局长
汪 洋 区自然资源局总工程师
王 建 区公安分局副政委
朱 珠 区经信局总工程师
李朝权 区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谢 刚 区应急管理局总工程师
王 燊 金粟镇副镇长
王镜霖 石麟镇宣传委员
郑 勇 西坝镇副镇长
在政府工作专班的统筹安排下,成立一矿一监管专班(名单附后)
二、分类加强监管
(一)对于尚未复产复工的煤矿企业,由驻矿安监员和专班人员对井口进行双上锁。需要井下进行排水、瓦检、巡查的煤矿,由监管专班负责人审批入井计划和安全技术措施。所有井口必须安装视频监控,并与区应急局联网。
(二)对于保留的建设矿井,重新对建设工程和施工区域进行安全条件核查,达不到要求的,必须暂停建设。停止建设后,由监管专班落实巡查,防止非法违法建设。
(三)同意继续恢复生产的30万吨/年以下煤矿,按照“一矿一面”的原则,加强头面审核和管理。
三、相关要求
(一)监管专班在十九届五中全会结束前要严格按照《关于开展节日期间煤矿安全执法检查的通知》要求开展专项检查工作,做到全覆盖。各矿监管专班每日下午4点前将专班人员现场工作情况、煤矿现状、发现的问题隐患、采取的措施上报区安委办,区安委办汇总上报市安委办。
(二)对于停止作业的煤矿,监管专班每天要落实1名人员到矿巡查。
(三)各煤矿企业要按照9月29日全省煤矿紧急会议精神要求,抓好本企业的安全大检查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四)区应急局迅速将本文件转发煤矿企业。
附件:监管专班名单
五通桥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9月30日